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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綿羊偵探團》一書的主要情節,就是追查殺死牧羊人喬治的兇手和吃草。

為什麼吃草是主要情節呢?

因為主角是羊啊!你這蠢驢,書名不就寫地清清楚楚的嗎?對羊來說,吃草這檔事是非常重要的。(?)

是的,這本書最大的特點就是以羊做主角──這裡的羊就是圓圓胖胖的、有白白捲捲的毛的那種。這些看似無害(事實也真的是無害)的綿羊們,一天發現照顧他們的牧羊人喬治死在清晨的乾草倉裡,身上還插著一把鐵鍬,所有事證都指向──謀殺!看在喬治生前會照顧受傷的小羊和對眾綿羊待遇還不差上,於是,找出兇手,伸張正義,咩~

本書以羊的觀點和腦袋來看世事萬物,很多是人類無法理解的;好比說綿羊覺得人類的靈魂還真小,雖然沒有理由。但反過來,人類很多舉動也是綿羊無法理解的,這部分成了閱讀時笑料的主要來源:喬治被殺,上帝是嫌犯。這用文化衝擊來形容好像還不太夠?還是要稱為生物衝擊?

除了以上提到的,綿羊們有時還會思考到一半就睡著、人類太過複雜的思維牠們聽不懂或沒有耐性聽下去就乾脆低頭幹活,幹活就是指吃草這件事。以上這幾點再加上不時出現的咩咩大叫,讓這本書顯的很可愛。沒錯,好可愛啊!

但除了可愛還有一些,羊咩咩們沒辦法理解或懶得聽的那些。

喬治對人心的冷漠感到失望,因此離群索居,選擇和綿羊們過著山坡上的農耕與畜牧生活。雖稱不上是與世隔絕,但其寂寞與孤獨可想而知,也導致了最後──或稱一開始──的結局。就像曾離開羊群的梅莫斯所說「沒有羊能離開羊群,除非牠能回來」吧!

至於喬治,他利用了他的死來警醒格倫基爾的村民們,可愛純真的綿羊們更成了推波助瀾的推手,儘管,他們並不自知。XD

話說回來這一隻隻綿羊都那麼有自己獨特的性格,作者也借了許多的典故,例如阿嘉莎‧克莉絲蒂筆下的瑪波小姐成了全格倫基爾甚至全世界最聰明的綿羊,其他還有流浪者梅莫斯、莎士比亞的奧賽羅等等。其中我最喜歡綽號「巨鯨」的莫普樂,看他的綽號就知道他噸位特別大XD

看了會很開心的一本書,不喜歡看人類偵探囉嗦的讀者,綿羊偵探團駕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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